1、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和人员管制,患者及家属需服从医院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。

  2、所有门诊患者不得直接到病区就诊。

  3、住院患者在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病区、不得互相串门,出入病区需出示手腕带等有效凭证。

  4、原则上不陪护,各科室根据患者病情如确需留陪人者,向各病区护士站申领家属陪护凭证,每位住院患者原则上只允许1位家属陪护,须为无发热、无疫区旅游史及接触史、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人员,陪人相对固定,出入证要随身携带,不得转借。

  5、谢绝不必要的探视,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房大楼,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,必须遵从病区医护人员安排,出具健康码、测体温,严格控制探视人数(每床位1人)和探视时间(每次不超过10分钟),体温≥37.3℃者谢绝进入病房,已有陪护家属的不再接受探视。

  6、陪人和探视人员应佩戴口罩、保持手卫生,自觉配合体温筛查及信息登记,不得隐瞒相关病史及流行病学史,体温≥37.3℃者需离开病房。

  7、患者家属在陪同手术患者或分娩产妇至手术室、分娩室后,不得在等候区聚集,需返回病区等待。

  8、疫情期间有关医疗机构管理的规定未明确解除的,继续有效。